由于国际农业规则的不平衡,以激励粮食生产、解决粮食供给不足为目标导向,指向明确、效果直接的支持措施,对贸易扭曲程度较高,被归为“黄箱”政策,需要受到WTO国内支持规则的约束。而以增加农民收入、解决农业生产过剩为目标导向,不刺激粮食生产或是限制粮食生产的支持措施被归为“绿箱”或“蓝箱”政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 2004年以来,中国为激励粮食生产陆续实施了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生产者补贴等“黄箱”政策,伴随补贴种类日益丰富、支持强度持续提升,支持补贴政策的合规性遭遇重大挑战。2016年,美国将中国对稻谷、小麦、玉米的“黄箱”支持诉诸WTO贸易争端机制(以下简称“美国诉华农业补贴案”),称中国违反了加入WTO时所作承诺。这一争端案件页引起27个国家或地区申请并作为第三当事方参与审查,其中巴西、澳大利亚、欧盟等11个第三当事方在专家组审查中提交意见。
WTO《农业协定》将农业国内支持政策划分为“黄箱”、“绿箱”和“蓝箱”三类,其中“黄箱”政策又分为特定农产品支持和非特定农产品支持。中国加入WTO时承诺黄箱政策支持上限为基期产值的8.5%,从而对各粮食品种支持量构成限制。根据该承诺,我国主粮价格支持政策的合规性受到严格的国际规则约束,必须在规定的支持额度内进行灵活调整和优化,以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利益。
现阶段支持水平较低,支持总体上升。鉴于当前最低价收购价政策与临时收储政策的实施范围均不断扩大,收购价格稳步提高,政策支持力度总体呈上升趋势。此外,政策实施的效果在稳定农民收入与保障粮食安全方面逐渐显现,但仍需注重对政策效果的系统评估与分析,以优化后续政策的制定。
根据美国WTO通报分析我国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的WTO通报情况,体现出中国在国内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的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国际压力与合规性挑战。在此背景下,深入分析我国政策的通报内容及其合规性,不仅有助于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也为未来政策的优化提供了参考。
我国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经历了多个阶段的调整与演变,从最初的简单扶持到如今的多元化政策体系,反映出国家在粮食保障与农民收入提升之间的政策平衡。WTO《农业协定》生效以来,我国在国内政策目标与国际规则的双重约束下,不断对主粮价格支持政策进行改革调整,以适应新的国际经济形势与国内发展的需求。
粮价支持政策缺乏长期稳定性,导致农民对政策的预期不明确,从而影响其生产决策。WTO农业规则对我国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遵循国际规则的同时,必须加强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以维护农业生产者的信心与积极性。
当前我国粮食价格支持政策的配比不合理,导致政策资源未能有效配置,影响了支持效果的发挥。应当通过政策的再设计,推动合理的配比与调整,以实现对农业生产的有效支持,同时减少政策执行中的扭曲效应。
我国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做出的补贴项目分类非常笼统,影响了政策的合规性。应当细化到各项特定产品和非特定产品的分类,以符合WTO的相关规定,避免在国际贸易中被视为违规支持,从而保障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国内粮食近年来快速上升明显背离了国际市场价格的波动趋势,导致粮价支持政策的负面效应凸显。由于农业补贴造成的成本增加,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下降,需及时调整政策,以应对内部和外部的挑战,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推动《农业协定》的修改谈判,将其FERP基期选择的历史性错误修正,AMS计算方法的模糊之处精确化。在国际经济逐步一体化的今天,中国政府既要积极地依照相关协定履行国际义务,也要主动推动对不公平国际条约的修正,确保我国国际义务与权利的一致性。
面对美国的控诉,需要先明确中国对WTO作出的具体承诺内容,再根据承诺水平评定我国在农业方面的实际补贴情况是否违反其应尽的义务。这一过程将为后续政策的合规性评估提供基础,有助于制定更为合理的支持政策。
通过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与机制,以应对国际市场的变化和挑战。明确各方在政策调整中的角色与责任,通过有效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我国主粮价格支持政策的优化与发展。
探索新型“免于减让”政策,推动农业支持体系改革,增强政策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下,灵活调整农业支持政策,以更好地支持农业生产与农民收入提升。
当前我国农业补贴政策多为短期目标,缺乏长期稳定的政策一致性,导致农民对政府的补贴未能形成有效预期。应制定长期支持目标,以规避生产扭曲嫌疑,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双方分歧产生的另一原因在于信息缺乏透明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应及时公布特定产品的补贴数据,充分利用非特定产品的支持空间,以提高政策的透明度与合规性,从而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农业政策的信任。
积极推动《农业协定》的修改谈判,集中政策制定过程,统一摩擦应对机制,以实现更高效的政策协调与执行。在面对国际贸易压力时,及时调整政策以维护国家利益与农民的权益。